会员须知
本会的会员以团体会员为主,同时吸收部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主要由本省旅游专业协会、各省辖市旅游协会、旅游企业集团和与旅游业相关的行业组织及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协会会长会议批准,可聘请为协会特邀理事。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规定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需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缴纳会费;
(二)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完全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